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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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17:22 字体:[小中大]


      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zunyi.gov.cn/zwgk/zfxxgkzl/zfxxgkgzndbg/sjbm/)。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建投大厦2号楼6楼 ,邮编:563000,电话:0851-282158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市国资委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市国资委相关政策文件;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国资国企职工招考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公开方式。

2023年,我委通过“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遵义国资”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市国资委2023年没有收到书面或者电话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政府信息的申请,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明确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公开发布协调等制度,明确了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来源、时限、责任科室、责任人等,严格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主动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通告、动态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第一时间知晓,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健全完善信息管理制度,网站、政务微信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审核关。2023年无向社会公众及相关单位征集意见。

(四)监督保障工作

及时调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一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形成了有效的协作联动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全面性有待提高,对于公开的时限内容把握不准确,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晚发布现象。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仍需加强,对非公开的内容界定不理解,对于依法申请公开的流程认识不到位。三是信息审核力度有待提升。因接受相关专业技能培训较少,信息审核人员存在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存在领会不深、业务不精现象,无法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等作出准确的判断。

下一步,我委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加强学习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准确把握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根据工作实际,提高政务公开的更新频率和效率,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广泛全面,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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